***還有床位,趕快來電詢問吧! (02)2646-12505轉總機9 或 轉分機21,請說:您好,我要詢問男(女)床。
1.機構收費標準依「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辦理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收費原則」辦理。
2.每月收費額以21,000元為計算基準。(補助上限)
3.住宿照顧每月收費補助額度,重度以上為21,000元;中度為16,800元;輕度為10,500元。
4.補助比例如下表所示:
一般對象 |
平均 最低生活費 |
平均 每月消費支出 |
補助額度 |
|
1 |
低收入戶 |
100% |
||
2 |
中低收入戶 |
未達2倍 |
未達消費支出 |
75% |
3 |
未達2-3倍 |
未達1.5倍 |
50% |
|
4 |
未達3-4倍 |
未達2倍 |
25% |
補助對象,45歲以上:
1.依法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。
2.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、縣(市),或經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轉介至其他縣市之機構接受照顧服務。
3.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。
4.家庭總收入符合本辦法補助基準。
5.未接受政府其他相同性質之服務或補助。
*****所以申請過「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」的人是不能重複申請的喔!!
那家庭總收入要怎麼算呢?
家庭總收入的列計人口
1.身心障礙者與其配偶
2.一等親直系血親
3.同戶或同住之其他直系血親
4.申報扶養之納稅義務人
5.同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
***以上內容僅供參考,實際請以"衛服部"及"各地方政府"公告為主。